淮安市新安医院聘请法律顾问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

淮安市新安医院拟对聘请法律顾问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,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。
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
(一)项目名称

淮安市新安医院聘请法律顾问项目

(二)编号

XAYY-YB-20250908

(三)预算金额

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(¥16000元)

(四)最高限价

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(¥16000元)

(五)服务期限

1年(自2026年1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)

(六)项目简要说明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淮安市新安医院拟聘请法律顾问,为医院提供法律咨询、法律文书审查、法律培训、参与谈判及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。具体服务内容详见合同附件。

(七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谈判

二、投标人资质要求

1.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,具有提供法律服务的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;

2.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

3.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

4.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

5.近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

6.投标人需提供所属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名单及相应执业资格证书、有效劳动合同、最近1年内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缴纳凭证(复印件加盖公章);

7.在近三年内具有完成法律顾问服务的业绩(以合同为准);

8.具有司法行政部门颁发的法律服务所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,执业范围应涵盖法律顾问服务内容;

9.具有执业律师或法律服务者不少于2人,具备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,熟悉医疗行业法律事务有医疗纠纷处理经验者优先。

三、其他要求

1.招标人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时,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并取消其中标资格,如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,给招标人、其他投标人造成损失的,由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:

(1)提供虚假资料;

(2)与其他投标人串通;

(3)向招标人、招标代理机构或评审专家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;

(4)中标后不按照招标文件和其投标文件订立合同;

(5)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,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。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,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;投标人之间有上述关系的,应主动声明,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处理;

2.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谈判

3.本项目不接受分包

四、谈判文件发布、获取信息

1.公告媒体:淮安市新安医院官网。

2.公告期限2025年9月17日 - 2025年9月28

3.报名方式: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通过邮箱(1341462582@qq.com)等方式进行报名。报名时需提供下列材料:营业执照复印件(加盖公章);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(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,并加盖公章);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(加盖公章)报名起止时间2025年9月17日 - 2025年9月28日上午8:30-11:30;下午2:00-5:00(双休、节假日除外)。供应商未通过上述方式获取谈判文件的,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。

五、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、地点

1.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5年9月29日14点30分

2.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29日15点00分,递交截止时间后,采购人将拒绝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。

3.响应文件递交地点:淮安市新安医院门诊三楼会议室

4.响应文件接收人张馨文 联系电话85802240

六、谈判时间及地点

1.时间: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。

2.地点:同响应文件接收地点。

七、本次谈判联系事项

采购人:淮安市新安医院

地址:淮安市淮安区新城西门后街31号

联系人张馨文

联系电话85802240 

八、其他事项

1.谈判保证金:取消谈判保证金

2.评标方法:低价中标法,本项目共两轮报价。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淮安市新安医院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5年9月17

 

2025年9月17日 14:4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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