淮安市新安医院(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)2025-2027年度职工蛋糕券采购项目招标公告
受淮安市新安医院(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)的委托,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该单位淮安市新安医院(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)2025-2027年度职工蛋糕券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,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。
一、项目基本情况
(一)项目编号:ZQHJY-公开-20241025
(二)项目名称:淮安市新安医院(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)2025-2027年度职工蛋糕券采购项目
(三)预算金额:27.6万元
(四)采购需求:淮安市新安医院(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东院区)将采购每年约230份职工生日蛋糕券,每份金额标准400元,供应商提供的蛋糕券实际到账金额每份不低于530元。为使采购人职工有更多的自由选择权,本次采购将择优选择三家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。本项目的采购数量是预估数量,详细数量以实际采购为准,在协议有效期内根据实际需要,每半年按需采购按实结算,中标人按采购人的需求分批提供。
(五)供货时间:采购人在每半年开始的第一个月根据实际人数,要求中标单位在7日历天内按规定人数提供相应数额的蛋糕券。
(六)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。
(七)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。
二、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
(一)符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;
(二)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:
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3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:
1、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。
2、本项目通过以下第()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:
(1)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,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%,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%(两项比例均应符合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》第八条规定)。
(2)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,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%,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%(两项比例均应符合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》第八条规定)。
3、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,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,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,具体详见第二章“投标人须知”第31.1项。
注:监狱企业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。
(三)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:
1.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《食品经营许可证》或《食品流通许可证》或《餐饮服务许可证》。
(四)拒绝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:
1、参加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、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,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。
2、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、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、检测、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,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。
3、投标人被“信用中国”网站、“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、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。
(1)招标公告在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、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和淮安市新安医院网站上发布;
(3)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、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。
1.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:2024年12月6日14时30分(北京时间)
2.投标文件接收地点: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怡心楼一楼-信息统计中心会议室
2.开标地点:淮安市第三人民医院怡心楼一楼-信息统计中心会议室
联系人: 袁工 电话: 0517-80528105、1826034735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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